一、企業搬遷員工補償是怎樣的? 1、單位搬遷異地,要看遷址本身給勞動合同履行帶來的影響。如果搬遷使勞動合同從正常角度看無法履行,就屬于法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勞動者可以拒絕繼續履行并提出解除勞動關系,此時可以要求經濟補償; 公司地址的變更屬于勞動合同內容的重大變更,單位需要征得個人同意才可以,否則單位屬于單方面違反勞動合同,需要給你賠償 2、如雖有搬遷行為,但綜合各種因素,勞動合同仍可正常履行,此搬遷不屬于法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勞動者一般需要按勞動合同繼續履行,協商不成的自行離職,則很難給予賠償。 二、辭退員工提出仲裁怎么辦理嗎? 按照法律程序遞交仲裁材料,申請仲裁辦理。 1、申請仲裁。 2、仲裁受理: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 拓展資料:公司搬遷須向全體職工征求意見。一般對于同意到新地址工作的,雙方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不同意去的,則需要提前30天書面通知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給予經濟補償金。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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